关于申报201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的通知

2013-04-09

各有关学院(含部、中心):

201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人文社科类)开始申报(申报人文社科类的单位按照往年惯例执行),各单位的资助额度已经通知分管科研院长。请认真组织申报,本类项目立项资助的目的在于培育国家级、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及标志性的成果。

一、申报必备条件

1.申报的项目必须是科研项目;

2.申请者从未获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资助;

3.申请者必须是在编在岗的从事教学科研的一线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4.近二年作为主持人申报过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国家社科(自然)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并被学校推荐申报的或承担过上述项目已经结题的。

二、资助额度

每个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按照不少于1.5万元,不超过3万。

三、项目结题方式

申报者只能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结题(1)受资助者2年内获得国家级项目立项或教育部项目立项;或(2)受资助者2年内在校定178种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2篇或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2-3篇;或(3)受资助者2年内完成的研究报告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采纳应用;或(4)被中央级媒体予以专题报道其研究成果;或(5)研究成果被评为省政府或教育部设立的人文社科类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

四、申报程序

1.拟申报者下载填写《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以下简称《申请书》),并于4月25日(周四)上午11时前将申请书提交到各相关学院科研秘书,各学院组织专家遴选评审,在核定的经费额度内提出建议立项名单,各学院科研秘书应于4月28日上午11时前将建议名单和《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社科办。社科办审核后确定立项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即填写《计划任务书》(届时另行通知)。

2.外语学院、人文与素质教育中心、体育部三个单位的项目由社科办邀请校外专家从近2年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遴选确定(已获准立项的除外),凡近2年申报过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老师无需填写《申请书》,通过这种方式遴选的项目占各单位总经费的额度不少于60%。三个单位的教师也可以经所在单位推荐申报该专项(须参加社科办组织的校外专家评审遴选),拟申报者下载填写《申请书》并于4月22日(周一)11时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交给各单位科研秘书,各单位应严格把关并签署明确意见。各单位科研秘书应于4月28日上午11时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社科办。社科办组织专家遴选后确定立项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即填写《计划任务书》(届时另行通知)。

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依托单位应按照经费额度适当安排基地研究方向项目。

四、经费预算及使用

申报者应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在校社科网可以查阅)和《新黄金城667733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在校社科群可以查阅)合理编制预算,经费使用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财务制度。

联系人:王荣钊 电话:62901118

社科办

2013年4月9日

附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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